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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23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房产是男方父母为其出资购买,但是明确只归男方的,那么男方是该房子的唯一所有权人,此时房子是男方个人所有;除非男方父母没有指定房子只归男方,或者房子写了夫妻二人名字的,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父母给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并约定该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则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父母给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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