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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朋友一起喝酒未劝酒的情况下,喝酒结束后也未发现他有醉酒现象,后来我说给他打车他非得让我电动车送他回去,在带他回家的途中他自己从车上掉下来结果现在还未脱离危险期,这个应该是谁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3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一起喝酒的人存在下列情况,则有责任,不存在的则没有责任:
    1、强迫性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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