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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即分期合法嘛?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23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即分期是合法的。虽然签署贷款合同的时候,即有分期名目较多,加起来费用较高,但国家规定的是利息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如果欠款不还,即有分期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法律分析:分期时间要看个人的不同情况,需要结合个人经济实际状况和实力通过协商来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罚金是可以限期分期缴纳的。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即有分期是合法的。虽然签署贷款合同的时候,即有分期名目较多,加起来费用较高,但国家规定的是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不保护。如果欠款不还,即有分期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受理,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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