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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问一下,我今天早上来到工厂,看到有些员工请假了,然后我也通过微信跟老板请假,但是他说也是算旷工,关于这个问题,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24 0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请事假和病假,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不批算旷工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若劳动者的请假理由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则请假不批不去,按旷工处理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下列情况属于旷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就擅自缺勤。劳动者旷工的,单位可依法给予其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请假没被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去工作的,属于旷工。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要请假的,应当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去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旷工当天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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