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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属于证据吗

网络诈骗 2024-01-26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算作证据,但是必须满足,能够证明聊天记录的对话双方就是当事人双方;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在于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因为聊天记录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 聊天记录算证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也就是属于视听资料。聊天记录是能够在案件中具有证据的证明能力与证明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聊天记录算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也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所谓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浏览器、电子签名、域名的一些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手机上的截图算证据吗
    1、截图可以作为证据,或者证据的展示,但截图属于何种证据,以及截图作为证据的效力如何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2、诉讼中常见的截图主要是手机短信记录、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因为这些记录本身只是代码,通过截图的方式展现出来最为直观,也便于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查看;
    3、但是截图并非原始证据,类似于复制,复印件,根据法律规定单凭截图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补强,并且要经过双方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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