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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落户籍贯一定随父亲吗

其他 2024-01-26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新生儿户口籍贯必须随父亲吗
    1、新生儿户口籍贯不是必须随父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非必须在父亲户籍地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婚内夫妻必须共债共签吗
    1、夫妻共债不一定需要共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新生儿上户口籍贯不是必须随父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非必须在父亲户籍地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落户籍贯不是必须跟父亲,也可以跟母亲或是其他近亲属。
    1、孩子的籍贯一般是出生地,也是户口所在地,可以挂靠父母任何一方,在户口都迁入同一户口前,可以适当做出选择。
    比如看父母双方哪一方地区的教育条件好些,还有高考分数线低一些。可以在教育好的一边读书,而把户口上在高考分数线低的一边。
    2、必须要有户主,户口落在谁一方,户主就必须是那一方或者那一方相关家庭里的人。
    3、落户之前要考虑孩子将来面对的诸多问题,比如受教育状况,社会福利,高考分数线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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