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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成立公司,我占股90%,他占股10%,且是法人。公司成立后一直未正常经营,没有实际经营地址、员工、设备资产等,从未开过股东大会,我也从没拿过分红。现在公司已被税务拉成异常户,工商信息未显示异常。今年初联系他注销公司,他一开始同意了,后来就人间蒸发,现在章和营业执照也都在他手里。我去市场监督局申请注销公司,对方告知必须法人到场或有他授权。 现在,我除了以解散公司名义起诉,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途径可以实现解散公司,或者把我能和这个公司撇清关系?(目前他已拉黑我微信、电话等,难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1-26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那么可以起诉维权
  • 你好,你们公司是在哪里的呢
  • 公司注销流程:

    1、公司股东前往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备案申请表,成立成员两个人以上的清算组。

    2、在工商局备案批准后办理注销公告,注销公司国税务登记证,去银行注销账户。

    3、到质量监督局注销代码证,并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登报公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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