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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欠钱不还的程序和费用

债务追讨 2024-01-26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审查;审理;判决等。诉讼费用则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起诉欠钱不还所需经过的程序包括:
    1、首先是写好起诉书;
    2、然后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再由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等程序;
    4、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根据判决书执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钱不还,进行起诉的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
    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
    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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