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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客人在我店里赊账8千元,一个多月都没给,中间几度联系不上人,不是本地人,我只有微信和电话号码,请问我要怎么追回款项呢?

债务追讨 2024-01-27 0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五年都不还的可以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诉讼;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欠款能否要回要看欠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会失去胜诉权,一般是不能要回的,债务人自愿偿还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解决客户不给钱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给钱;如果客户逾期仍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其支付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没有收据,合同,有转账记录的钱能通过法律要回。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要求对方积极履行债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不履行的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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