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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人看了我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这算侵犯隐私权吗

其他 2024-01-27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偷看别人手机聊天记录算不算侵犯隐私,需视情况而定:
    1、公开聊天记录不一定是隐私权范畴,未经他人允许公开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公开不一定侵犯隐私权,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2、未经他人允许公开社交软件聊天记录,如果未公开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则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3、若未经允许,曝光的他人聊天记录中涉及个人私密信息等,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以此为由索要财物,则涉嫌敲诈勒索,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要看曝光者的目的。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同时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安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 要看曝光者的目的。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别人的隐私,私自散布他人隐私属于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同时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还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四十一条 公安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禁止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打骂、虐待或者侮辱。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公民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错误的,应当向受处罚人承认错误,退回罚款及没收的财物;对受处罚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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