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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血缘父亲可以否获得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4-01-27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存在下列情况则儿子的抚养权归父亲所有:
    1、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儿子随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且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父亲抚养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不一定有抚养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孩子的亲身父亲或母亲的情况下,在双方离婚后,孩子一般是由亲生父母抚养。但是如果一方在抚养孩子多年以后才发现孩子非亲生,而且在多年的抚养中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就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和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 非血缘父亲能获得抚养权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若存在扶养、教育、保护等关系的,则其之间的关系适用于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父母依法享有扶养继子女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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