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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三年没还,现在找我说要上门

网络借贷纠纷 2024-01-27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不还,可能会上门要账。如果当事人预留的电话和地址是真实的,则贷款机构可能会采用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要债,但是不会使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者辱骂等不当的方式要账。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 法律分析:网贷款不还会面临的后果有承担逾期费用、承受平台花式催收、面临信任危机、产生个人征信产生污点、被告上法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网贷没还应尽快还上,可以提前一个月联系放贷平台,申请贷款展期,缓解当前还贷压力。否则面临承担逾期费用;承受平台花式催收;面临信任危机;产生个人征信产生污点;被告上法庭等后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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