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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同居 2024-01-28 0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以要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一般来讲,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予另一方的比较大件的物品,比如房子或者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后都是可以要回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必须归还的。
    不仅是恋人之间分手,就算是夫妻之间,在婚前一方借给另一方的借款,离婚后也可以主张要回。若是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衣物、首饰等相对小件的财物,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会被视为赠予。
    而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一些零散的花费,但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案情,来判决财物是否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是赠与,则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是借款等类型转账,则一般可以要回。即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转账一般应当视为对另一方的财产。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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