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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成年人离家出走会暴露位置吗?

其他 2024-01-29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作为成年人,离家出走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理自己生活的一种方式,法律并不禁止,但如果是未成年人脱离家人监管或有精神病的患者离家出走,可向派出所报案,要求寻人处理。如离家出走超过2年,可向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看情况,虽然成年人离家出走之后是可以进行报警的,但是成年人拥有自主的权利,以及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能够联系上的话,那么就不属于失踪。并且成年人有权利选择离家出走。
    因此,如果成年人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但是警察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有生命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或者是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那么警察会受理,不过前提是需要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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