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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农村土地建造院子,误占一点点公路面积,但是这个公路所占面积原属于我们,当时未经告知就建立了公路,同时无任何补偿,现在镇土地局过来告知让拆除,所以我们准备把占用的土地还回去,但是它们还要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再离公路50公分的距离建围墙,这样合理吗?怎么守卫自身合理权益。

征地补偿 2024-01-29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征地时,有土地权属纠纷的,建议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避免耽误征地拆迁补偿。
  •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 法律分析:1.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者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
    2.如果所占用的路为公共土地,可以向基层组织进行反映,也可以向政府土管部门举报。
    3.如果邻居占地影响自己通行,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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