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贷款已还清,怎么还被法院冻结资金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29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贷款被冻结了,还没能发放下来的话,那客户自然是不用还款的。毕竟客户还没有用到这笔贷款资金,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而若贷款是在使用过程当中被冻结,客户之前已经用过一部分贷款资金的话,那客户就需要根据规定把用过的款项给按时还清。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法律分析:贷款被冻结了,还没能发放下来的话,那客户自然是不用还款的。毕竟客户还没有用到这笔贷款资金,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而若贷款是在使用过程当中被冻结,客户之前已经用过一部分贷款资金的话,那客户就需要根据规定把用过的款项给按时还清。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实行按资金计划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双线管理”的办法,即总行资金计划部在对分行统一下达和考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指标的同时,按总行各业务部门归口管理的业务范围,将有关指标分解到总行各业务部门,总行各业务部门再对口分解下达到省级分行部门并负责对这些指标的具体管理和监控、考核,并向资金计划部门反馈信息。
  • 法律分析:一般法院冻结 的资金账户是因为对外有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才会冻结。此时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是主动还清债务,申请法院解冻;第二,若 对此债务有疑问,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理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