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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在学校被三个以上的人打了,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30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
    一、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该怎么处理
    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及时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
    (2)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
    (3)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同时,合理进行引导和疏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学校是否有责任,一般需要具体情况决定:
    (1)孩子在学校被打了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若学校没有履行到监管义务,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报警是有用的。
    受害人首先做的就是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经过鉴定受伤程度为轻伤的话,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其实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可以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学校老师的责任是保护孩子而不是打孩子,即使孩子有过错也不应该动手。只要查出来,那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选择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严重者老师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是监护人的责任,学校老师也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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