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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写欠条具体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30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写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并且不偿还欠款的,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提起诉讼,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钱不写欠条的,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将对方承认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款人欠钱但是不写欠条的,出借人可以与其协商签订借条,当事人之间签订欠条或者借条的,其中应当包括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期限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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