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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家庭纠纷

婚姻债务 2024-01-31 0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起诉等。且一般情况下,个人名义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债务人为承担主体,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承担主体应当为夫妻双方。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承担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1、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债务;
    3、为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所负的债务;
    4、夫妻共同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个人债务的,归个人承担;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够承担的,可由双方协商承担,或请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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