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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一直头疼头晕,也鉴定不出来伤,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31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打了,可以先去司法鉴定机关做伤情鉴定,经鉴定,若伤情达到轻伤程度的,再以故意伤害为理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或者向法院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头痛头晕依据我国法律,如果是被殴打而成,一般由法医鉴定应该属于轻微伤,此时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若不构成犯罪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属于工伤,则需要单位进行工伤赔偿,具体要根据导致头痛头晕的原因具体分析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架,被打伤也伤了人,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请公安机关调解;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则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治安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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