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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商品住宅交房后发现现顶板开裂下垂是不是主亻主体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 2024-02-03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同时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如墙体或地坪轻微开裂、空鼓,屋顶或墙壁局部漏水、渗水等问题。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2.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第二款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
    (二)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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