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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 朋友以做生意为由向我父母借了3万块钱。以每个月1500利息向我父母保证  而且那时是口头答应说如果要回钱来提前2-3天给回钱、 没有写有借条 当时在场有5个人、借款人 他朋友 我父母两个.现在发信息不回信息钱也不给、他这种属不属于诈骗  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2-03 1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可以报警说对方诈骗。但是对方在借款时若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的,则不属于诈骗。此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可能会调解,债权人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认识的人借钱不还,如果借款人确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实施了诈骗希望的,出借人可以以诈骗罪来报警;如果借款没有诈骗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该纠纷仅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应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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