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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维修费用的界定问题

房屋租赁 2024-02-04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期间的维修费一般都是由出租人出,因为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出租屋及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确定是:在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房进行修理和维护,承担维修费用;由于承租人过错造成的损坏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承租人需要负责维修房屋,承担维修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承担租房期间维修费的主体是:出租人,但该维修系出租期间,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应当由承租人按照其行为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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