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就是我一个朋友骑电动车被骑电动车的人撞了,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04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机动车撞伤人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的治疗费用赔偿。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者的残疾等级确定赔偿金额。
    4.残疾器具辅助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首先 交通部门会进行一个责任的划分,但是主体的责任应该是在骑电动车的当事人,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首先 交通部门会进行一个责任的划分,但是主体的责任应该是在骑电动车的当事人,电动车撞人的,也属于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再由双方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