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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财损事故需要车主先垫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08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费用一般由车主先垫付,责任认定结果出来以后按各自的责任进行处理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针对交通事故理赔是否自己要先垫付的问题,我做出以下解答:第一,仅有车损的,对方车主可以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第二,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身车辆的保险公司,问清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收取相关材料;第三,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该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 开车撞了人,可以先垫付医药费,也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此外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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