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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拍视频发网上去了

网络侵权 2024-02-09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偷拍照片摆上网的,被侵权人首先通知网络平台,告知其立即删除照片;然后要求偷拍者即使停止传播照片,并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网络平台接到通知不删除的,应与偷拍者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被偷拍的维权途径,如果不是出于营利目的偷拍照片,但是照片已经公开传播,则可认定行为人涉嫌侵犯隐私权,有权请求侵权人停止传播行为,并且让行为人消除照片传播给当事人带来的不良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行为人通过有线、无线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转载视频,且使公众能够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观看视频,属于侵权行为。未经视频所有权人许可,擅自转载他人视频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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