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男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其他 2024-02-23 0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能自主决定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双方到场或者同意办理。若男方不到场,不配合办理手续,说明他不同意更改孩子的姓名,则您无法单方办理。
  • 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对方(前夫or前妻)不同意,那就没有办法。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或者对方不在人世,否则改不了。给子女改名,尤其是涉及到改姓,必须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一起申请(签字同意都不管用),对方不同意,派出所户籍科不会给你改的。
  •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解除夫妻关系后,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生父、生母可以责令恢复原姓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