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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浙江绿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军的一封律师函。因为我的花园,我被要求在收到律师函后三天内全额偿还贷款。我现在还不了贷款。我该怎么办?律师函,没有律师电话,没有地址,只有公章和名字。

其他 2024-02-23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是:贷款机构可以先与贷款人协商,如果贷款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贷款机构将会向法院起诉债务人。并且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律师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下一步措施,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只是欠款,没有其他争议,可以向法院申支付令。
  • 律师函是以律所带律师名义发出的,函件上面一般都会载明律所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代理律师的联系方式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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