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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意中破坏了别人的东西,他们要求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2-25 0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故意毁坏财物处理具体如下:1、未成年人破坏别人财物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的追究仅是批评教育,但造成的损失有其监护人承担需要的赔偿责任;2、未满十四周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给予行政处罚。但会要求他的监护人加以管束,并由监护人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量刑标准如下:1、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3、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未成年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未成年人破坏别人财物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但对未成年人的追究仅是批评教育,但造成的损失有其监护人承担需要的赔偿责任。2.未满十四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管理处罚法》的,不给予行政处罚。但会要求他的监护人加以管束,并由监护人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3.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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