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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王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女儿。由于感情不和,我们于2007年6月正式分居,经济独立,但直到2016年才正式离婚,因为孩子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现在有人拿着王某2007年7月17日给他的一张借条,金额10万元,利息每年2万元。他起诉了我。我怎样才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个人债务?这与我的感情不和无关,但我怎样才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个人债务,因为我的孩子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债务 2024-02-25 13: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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