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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生孩子,户口能不能迁回内地?

其他 2024-02-25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情况。1、在孩子是因为当事人夫妻双方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的前提下,仅有亲子鉴定证明,是无法迁移户口的;2、当事人应根据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入父母名下落户;3、当事人具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带上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新子鉴定证明等;咨询其户口所在地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香港出生的孩子是可以入内地户籍的,首先要放弃香港户籍。内地政府和香港政府不允许自己的居民在拥有一方户籍的时候,还同时拥有另一方的户籍。所以想要入籍内地,就必须先放弃香港户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 想要迁回户口的需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回的证明,然后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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