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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告人地点在哪,怎么规定的

招标投标 2024-03-06 07: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的,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 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1、如果当事人约定以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依其约定处理;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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