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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书能否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 2024-03-07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效力规定如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劳动争议调解书如果已经生效的,一般不可以上诉;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尚未生效,依法不愿意调解的,则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争议调解书如果已经生效的,一般不可以上诉;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尚未生效,依法不愿意调解的,则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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