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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21.75天计算工资。6月3日入职,6月工作日20天,出勤20天。结果公司扣了我1.75天的工资,7月份出勤23天,公司只给了我21.75天的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07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请事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21.75。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乘以请假天数。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减去被扣除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我国当前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的法律依据,所以大多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执行,如有争议可先协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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