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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员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有没有法律规定

保险赔偿 2024-03-09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有3种处理方法:
    1、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可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3、进入诉讼程序后,可再申请司法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应当分别送达医疗机构和患者,不服医疗鉴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审核当事人的再次鉴定申请,符合再次鉴定条件的,应当进行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患方不服医疗事故鉴定都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出申请的单位为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双方可以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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