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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其他 2024-03-09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
    1、成立犯罪后,不一定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的状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什么是犯罪既遂
    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犯罪既遂。
    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有些犯罪行为并已发生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有的犯罪,只要完成了犯罪行为就是既遂,如诬陷罪,只要完成了诬陷行为就是既遂,而不问是否对被诬陷者发生危害结果。
    有的犯罪则必须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才算既遂,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发生被杀者死亡的结果才算既遂。
    犯罪既遂必须满足下列要件: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 犯罪构成的意义如下:
    1、犯罪构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标准;
    2、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3、犯罪构成所我国刑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 犯罪特征和犯罪构成的关系如下:
    1、二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2、犯罪概念揭示犯罪本质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标准;
    3、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具有的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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