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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离婚证什么时候拿?

起诉离婚 2024-03-09 0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领离婚证需要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时间是三十日。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双方协议离婚,拿离婚证是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若是提起离婚诉讼,则一般是不需要冷静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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