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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借条的收据如何写?

民间借贷 2024-03-09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一般需写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5、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借款收据这么写:
    1、当写明交纳人,即还款或交款的人;
    2、写明收取人,即收钱的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
    3、收据应当有交纳人和收取人或经手人的签名,以证实收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通常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5、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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