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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怎么申报是合理的?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3-09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
    需要申报的报表有:法律依据:《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 报税的方法:
    1、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办理纳税申报。
    2、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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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生产经营地址”:填写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登记注册类型”: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的栏目内容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常用电话号码。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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