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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要多久才可以执行?

刑事辩护 2024-03-09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恢复执行规定是两年,申请人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六个月内法院应当采取强制执行,否则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法院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但一般会15内受理。未执行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所以,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应当受理。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诉讼当事人若向人民法院撤销了先前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两年内都是可以再次恢复执行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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