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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都有哪些

其他 2024-03-09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
    1、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
    2、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3、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等
    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2、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法律分析: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样。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在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符合条件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原作品,体现的是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而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
    第三,受保护的期限不一样。
    著作权中,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种权利不受限制,归作者永久享有以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限都采用死亡起算法和发行起算法进行计算。相比之下,邻接权的保护期限,除了表演者表明自己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不受限制以外,其他权利的都采用发行起算法计算保护期限。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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