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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几年

行政处罚 2024-03-09 1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多长时间
    1、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为两年。在民事诉讼后,法院都会对案件进行判决,当双方收到判决书后是需要对判决书上的内容进行执行的,但是如果有一方没有执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般是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开始进行计算;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六个月内就需要依法的执行,如果未执行的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进行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 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是十五天。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当事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内开始算起。通常情况下,案件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审结,如果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需要补充侦查,寻找新的证据,可能会用更长的时间。
    强制执行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代为申请执行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6、还需要到仲裁员那儿开个生效证明,证明仲裁裁决已生效或者证明双方领取裁决的时间及双方送达回证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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