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问追尾事故处理流程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0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追尾事故理赔程序: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车辆追尾的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机动车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的责任,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保险内容申请保险理赔;
    2、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索赔申请书、双方车辆保险单原件复印件、双方财产损失清单发票、技术鉴定证明、事故责任认定、救援费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驾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3、材料提供正确及时,保险公司将在3至5个工作日内迅速理赔,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车辆追尾事故将无额外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法律分析:被追尾后保险处理流程: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