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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犯罪既遂有哪些标准

刑事辩护 2024-03-10 1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盗窃罪既遂标准是什么呢
    1、盗窃罪既遂标准是:
    (1)以行为人的触觉为依据,凡已实际触及财物的,不论是否将财物盗走,均为既遂,反之为未遂;
    (2)以被盗财物的位置变化为依据,已使财物移离其原位的,为既遂,反之为未遂;
    (3)以被盗财物是否被隐藏为依据,已将财物隐藏的,为既遂,反之为未遂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3、主体要件。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浅析盗窃犯罪的既遂标准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罪既遂,以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就是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其中包括两个元素,一个是财物所有人或者合法占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另一个是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
    正确把握盗窃罪即遂的标准,能够比较容易判断出行为人有没有犯罪。
    盗窃特定状态下财物行为的定性。通常,盗窃行为,以获取他人财物时即告完成,但是,盗窃的财物是特定状态的话,比如,保险柜、信用卡等这类东西,行为人的盗窃行为一般都是分成几步完成的,则在表面上就构成两个或以上的“即遂”:控制保险柜、信用卡取出财物等。
    这种情况则要以行为人实际活动财物为即遂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二条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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