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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彩礼返还法律规定是什么?

彩礼 2024-03-10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返还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的相关规定: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一般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等。且前述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结婚并未同居生活(以离婚为条件)、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况之一,应当返还彩礼。法律依据:彩礼返还一般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等。且前述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结婚并未同居生活(以离婚为条件)、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况之一,应当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法定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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