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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11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为: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考虑下列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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