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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强行收购公司

股权转让 2024-03-11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能强行收购别人的公司,但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可发起强制要约收购:
    1、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
    2、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不能强行收购别人的公司。收购公司需要双方达成合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公司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转让进行调查,收购之后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法律分析:不能强行收购,属于侵权行为。公司自愿被政府收购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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