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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如何分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3-13 15: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如何分割
    1、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具体如下:
    (1)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由借款一方个人偿还;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先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3)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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