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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 2024-03-19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修复可能性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证据如下:1、结婚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证明;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证明;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6、双方经济状况;7、住房证据;8、子女状况;9、财产清单。

  • 一、诉讼离婚要提交什么证据
    1、诉讼离婚要提交以下证据:
    (1)身份证据;
    (2)婚姻关系证据;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5)家庭财产证据;
    (6)子女抚养证据;
    (7)精神损害赔偿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
    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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