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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递交上去,15日受理了,几天能收到工伤认定书

工伤索赔 2024-03-22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 工伤申请受理情况: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申请人在规定时期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书等资料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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